补贴工作

大丰区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57 发布时间:2018-01-3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7年,大丰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依照《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镇两级农机、财政等部门共同协作,扎实开展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完成了购机补贴工作任务。   一、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共实施中央及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28.846万元 ,带动农民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全区共有856个农户(单位)受益。累计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447台(套),其中:步进式水稻插秧机24台,乘座式插秧机86台,育秧播种机9台,各类大中型拖拉机177台,粮食烘干机188台,秸秆粉碎还田机93台,旋耕机414台,各类联合收割机249台(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2台),捡拾压捆机2台,田园管理机26台,开沟机117台,动力喷雾机7台,自走喷杆喷雾机31台,秸秆切碎、抛撒装置7台,撒肥机4台,深松机2台、激光平地机1台、筑埂机1台、翻转犁6台、翻抛机2台、田园搬运机1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进一步提升,达87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也提高到87%。   二、主要工作举措   1、严格责任管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小组,区与各镇、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全区范围内经销商递交服务诚信承诺书,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区、镇两级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按章办理、公平公开、阳光操作,进一步增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5月22日,召开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专题布置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公布公开政策。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作业演示、展示现场会、送农机下乡、平安农机通等有效平台,采取广播、报纸、编发小册子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媒体宣传6次,发放政策通告400余份,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相关执行情况,购机信息在镇(区、农场)和村的公告栏中全部进行公示,建立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遵守程序规定,坚持规范操作。按照《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规范操作,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督促供货单位规范使用农机补贴产品标志标识和网上预录入,仔细核实购机者资格和补贴机具,做好人机合影、登记建档。农机监理所抓好牌证管理。镇农机部门在确定补贴对象时,未出现优亲厚友、人为设置购机条件的现象。2017年初,我委委托盐城天翔丰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境内8家经销商2016年进销存台账进行全面核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我委进行了跟踪。从核查情况看,整体情况较好,未发现有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问题,对发现少数经销商账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4、加强技术指导,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技术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以机具操作、维修保养为重点的技术培训,参训1000多人次。积极引导新机具、新技术发展,推动全区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及时联系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安排“三包”服务人员,落实农机作业服务人员,对出现的农机故障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三包联系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农忙无休息日制,增强责任意识,保证优质服务,及时为农民排忧解难。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接受咨询和投诉30多次。深入到镇村了解补贴机具需求,现场为机手提供技术指导和补贴办理服务。   5、加强机具监管,规范销售行为。区镇两级严查已购补贴机具在位情况。镇级农机部门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逐台登记检查。在报账前镇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先核实上网,报区农委再进行抽查核实后,方可到区财政局审核报账。农委核查比例12%以上,其中现场核查比例达10%以上。   6、排查廉政风险,做到遵纪守法。制定了《大丰区2017年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到的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分析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和行使依据。加强对各镇(区)农机部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监管行为。区镇两级工作人员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各项纪律,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八个不得”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   三、全力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项检查   按照省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区农委及早落实,制订印发我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 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2017年4月12日,我委召开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各镇(区)农机部门按照 “正风肃纪镇村行”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对2014-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开展专项检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   1、抽查补贴机具是否违规转让他人。抽查2015-2016年两年补贴机具是否违规转让他人,补贴机具是否在位,补贴对象资格是否有问题,每个镇抽查不少于20个补贴对象、30台机具。   2、检查补贴申请手续是否完整。检查程序规范到位情况,再回头看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镇村公示、人机合影、购机户签字、经销商签字盖章、机具铭牌拓印件等是否齐全,购机者是否提供本人账号,同时查看已享受农机补贴的机具是否在其他项目中再支出。   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月底在抽查补贴机具时发现2016年三龙镇补助对象真实性有疑问,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相关资料,现目前在进一步核实之中。9月份小海镇有人举报到省农机局有2017年插秧机外流情况,我委积极配合盐城市农委调查,连夜查看补贴机具在位情况,要求在外作业机具全部回到大丰,对未能回到大丰的8台步进式插秧机退回财政补贴资金4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由于农业企业不能享受补助,有农业企业准备以个人名义来做补贴给核实补助对象带来困难,有外省农业企业能享受补助,建议江苏省内农业企业也能享受补助。   2、按照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动“两大工程”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建议对乘座式高速插秧机、高效植保机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补助力度(至少不能低于2017年水平),增加发展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所需的机具品种及补助力度,对其他机具可维持在2017年水平。